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服役期间取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加10分备案;烈士子女,加10分备案;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备案;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加10分备案。
照顾政策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在统一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满足多个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最高分),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备案;服役期间取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以加10分备案。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备案。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备案。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备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相关高校备案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军队现役的考生通常在战时获得二等功或三等功以上奖励士兵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在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三级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20年的士兵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民警子女,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勇敢人员或者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制度认定为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惠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2023〕37号)规定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享受上述护理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申请、县(市、区)、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无异议后,可报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经批准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才有效。
高考注意事项1.粘贴条形码
粘贴前,检查条形码上的姓名、候选人编号、考场编号和座位编号是否错误。确认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纸上的相应位置。
2.填写答题卡
填写答题卡时,注意保持答题卡平整,不要折叠、弄脏或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