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工作失职检讨书(2)

检讨书2018-11-30三水老师

  2. 疏忽大意,粗心。在监考工作之中,我只是按照流程做好了拆卷、封卷,监督参考人员填写人员信息等工作,但在整个考试工作中没有对每个参考人员做到监控到位,从而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自己身为监考人员,应该严以律已,对自己严格要求,然而自己却没有履职到位,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更加做好,更加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混日子的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苗头。

  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在此,我向领导保证:以后绝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

  检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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