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掉头:掉头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②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③掉头前未发出掉头信号的,不合格;
④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2,夜间行驶:夜间行驶按下列规定评判
①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③通过急弯、破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④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⑤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⑥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⑦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⑧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⑨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