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下坡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扣2分:
1、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2、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5、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6、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7、在实习期间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或工程救险车的。
8、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9、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在实习期间驾驶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的。
12、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13、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的。
14、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扣1分: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2、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3、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4、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5、不系安全带的。
6、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轻便摩托车载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