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内容关于朋友借车出事故属于什么(2)

驾照2018-07-15李天扬老师

据了解,2016年2月9日上午午11时许,一辆挂江西牌的凯迪拉克小轿车行驶至情侣南路海湾大酒店附近时突然失控,撞向对面车道。

由于车速较快,凯迪拉克先撞到对面车道的路基后反弹撞向中心护栏,被撞飞的护栏撞到对向车道的两辆轿车,一辆为宝马,一辆是奔驰。事故导致三辆车严重受损。

凯迪拉克轿车的司机和乘客均为“90后”女生。交警调查发现,开车的女孩小陈是江西某高校大学生,驾龄两年,并不是车主,凯迪拉克车是向一名同样来珠海旅游的男同学小赵借的。

据介绍,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凯迪拉克小轿车撞损最为严重,车轮左轴断裂,车身严重受损;宝马车身有多处剐蹭;奔驰车车前灯受损,车身有多处刮花掉漆。预计三辆车的修车费用需要十多万元。万幸的是,三辆车的驾驶员及乘客都没有受伤。

车主小赵赶到现场后告诉交警该辆凯迪拉克车的保险已经过期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交警将扣留该凯迪拉克车并按交强险保费的两倍对小赵进行罚款。

面对此次事故的权责问题,交警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借车给他人使用后出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和驾驶员承担,车主如无过错,本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小陈是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车也没有保险,不具备赔款的经济能力。对此,交警又表示,如果事故造成的损失较大,导致肇事司机赔偿不了,法庭会判决车主垫付赔偿金,但垫付金额不会超过汽车自身价格。事后,车主可以向肇事司机或者其家属追讨垫付的金额。故凯迪拉克车主小赵需要垫付这十几万元赔偿金,事后再向小陈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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