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游泳四个项目中自选一项。满分6分;
2.抽选项目:立定跳远、50米跑、掷实心球三个项目,抽选一项。满分6分。
四、报名与抽签
(一)报名。由各学校做好考生自选项目的报名和免考学生的统计工作,上报区教文体局汇总后再上报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二)抽签。在首日考试前一周进行运动技能素质第二类抽选项目的抽签。每年在抽选的三个项目中随机抽取一项作为市本级初三学生统一考试项目。抽签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五、考试方法与成绩评定
(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由初中学校负责评定并公示。
(二)运动技能素质成绩: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人员到校考试。游泳考试单独安排在现场考试时间段的双休日举行。
(三)各项目考试规则和考试标准见附件1、2。当现场考试成绩总分出现0.5分时,四舍五入以整数计入总分。
六、有关规定
(一)为了鼓励学生进行运动技能锻炼和考试,在运动技能素质考试中总分不满12分的,以12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
(二)考点设置:经市教育考试院及区教文体局考察场地合格的学校均送考到校,部分场地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学校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进行考试。游泳考试集中安排在嘉兴市少体校游泳馆进行。
(三)关于免考、缓考和缺考
1.免考
(1)因病或残疾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或持有的残疾人证,填写《嘉兴市本级初中毕业生体育学业考试免考申请表》,由学校出具核实意见,所在区教文体局审核报市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免予考试,体育成绩以总分22分计入。其中体育平时成绩计满分10分,运动技能素质考试成绩计12分。对部分丧失运动能力但能参加运动技能素质其它类别考试的考生,必须申请全部免考。
(2)对于在各类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的,可以申请免考:
①上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体育现场考试前,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体育竞赛项目(项目限定在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八个项目内)。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单项获省前六名、市前三名;集体项目篮球、足球、排球获得省级以上(含)比赛前六名或市级比赛前二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
②上一年六月一日起至体育现场考试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③符合条件申请免考的学生,必须凭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