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批(A、B段),A段设5个院校平行志愿,B段设2个院校顺序志愿;
(5)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批 (地方专项计划批),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 (6)第二批(A、B段),A段设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B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7)第三批,设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8)专科(高职)批,设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2.体育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2)第二批(A段),设8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3)第三批,设7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4)专科(高职)批,设6个院校志愿,除第一志愿外,其它为平行志愿。
3.艺术类共4个录取批次:
(1)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
(2)第一批(A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3)第二批(A段),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4)提前专科(高职)批,设3个院校顺序志愿。
(三)征集志愿办法
1.除特殊类型招生批外,其他批次生源不足时,均实行网上征集志愿。根据录取工作进度,我省将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吉林省教育信息网适时公布各批次征集志愿时间、计划信息及说明。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通过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2.网上征集志愿时,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征集志愿。
3.征集志愿中填报的院校志愿数量因批次不同设定1-8个,除艺术类以及提前批、第一批B段、第二批B段外,均按平行志愿投档。每次网上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须根据当次公布的征集志愿信息,在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按时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
4.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规定降分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