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历史沿革
长春建筑学院成立于2000年6月,原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为实施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2011年4月,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并更名为长春建筑学院。
二、学校校训、精神、教风、学风
校训:明德、笃学、躬行、善建。
精神:和衷共济,追求一流。
教风: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学风:敏而好学,不耻下问。
三、学校办学理念
办学理念:以人为本、突出特色、从严培育、质量立校。
以人为本:即教育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把凝聚人才、培育人才作为办学的着眼点和落脚点;
突出特色:即在依托企业办学上凸显特色,在“产、学、研”结合上展现特色,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培养上体现特色,把特色作为学院发展的动力,作为实现育人目标的关键;
从严培育:即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从严管理,把“严”作为办教育的要旨,作为实现育人目标的根本;
质量立校:即用特色体现质量,用社会需求衡量质量,用就业检验质量,用实施“因材施教”、深化教学改革保证质量,把质量作为立校的生命。
四、学校基本概况
(一)校园规划
按照拓宽国际化视野,建设一座建筑教育的“博物馆”的设计理念,于2010年7月建成了奢岭校区,校区坐落在五A级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南端,风景秀美幽静,生态环境宜人,校园建筑以欧式建筑为主体,各抱地势,错落有致,不同年代的中外建筑形态共存,流派荟萃,风格独特,建筑文化内涵丰富。新校区占地93万平方米,集中教学区占地62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