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标准 |
形 体 仪表 | 10 | 考核五官、形体、皮肤、动作协调性等 |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体态、仪表大方,走步姿势正确,女生身高在1.50米(含)以上,男生身高在1.55米(含)以上。 2.面部有较大面积斑痣、斜视、兔唇、歪头、歪嘴、四肢有残疾等,不予录取。 |
语 言 表 达 | 30 | 考核语言组织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 | 1.口齿清楚、语音准确;语言规范、流畅自然,思维敏捷、思路清晰,表情大方,富有感情,有感染力。 2.口吃、口齿含糊不清,表述不清,思维混乱者不予录取。 |
艺 体 素 养 | 45 | 1.音乐素养(15分) 声乐(儿歌) 器乐(除钢琴外自备)、舞蹈(片段), 三项任选其一。 2.美术基础(15分) 笔试, 默写2个简笔画形象, 自选1个、指定1个。 3.体育素质(15分) 广播体操(节)、 跳绳(协调性), 两项任选其一。 | 1.具有一定的演奏、表演技能、技巧,能熟练、完整的表现作品内容及风格,表现力较强。 2.绘画要求简练、快速,特征鲜明、形象生动,线条和位置关系连贯流畅。 3.身体素质较好,具有良好的柔韧性、协调性,可塑性较强。 |
心理素质 | 15 | 考核沟通能力、分析能力、人际合作能力等 | 在沟通、分析判断、人际交往等方面不存在心理障碍或某些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