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专业、民航飞行学院(含其它院校的飞行专业)的考生,应填报提前批次第一志愿,其它志愿可兼报同科类其它院校志愿。
64.凡已被普通高校保送、中等职业学校职教师资班、运动训练招生、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等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填报高考志愿。参加少年班考试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依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录取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65.允许兼报和不允许兼报志愿的范围。
(1)文史类、理工类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院校和专业,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可按相关要求报考相应科类的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
(2)文史类、理工类之间,艺术类、体育类之间,艺术(文)、艺术(理)之间,体育(文)、体育(理)之间不允许跨科类兼报。
(3)报考艺术类院校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同一录取批次内不准兼报其它非艺术类院校或专业。
(4)报考体育类院校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同一录取批次内不准兼报其它非体育类院校或专业。
66.考生志愿信息采集。
2016年考生志愿信息采集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志愿卡填报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网上填报志愿为主体方案,志愿卡填报志愿为备用方案。
(1)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的采集工作,以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录取依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志愿填报,逾期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关闭,所填报的志愿信息无效。凡在系统关闭后没有填报志愿的,一律不再受理,相应责任由考生自负。具体填报时间及办法另文通知。
(2)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中学必须向考生严明:考生应保证志愿内容的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确认志愿信息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任何人不得代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和更改考生志愿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7.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要求。
(1)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2)考生志愿信息是秘密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泄露,不得对外提供考生的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不得非法获取考生志愿填报系统的账户和密码信息;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考生志愿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