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球:
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四):篮球
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馆(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五)游泳
时间:2016年3月20日上午7时
地点:长春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长春市南关区体北路1号)
(六)射击、航模:
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长春市军体校(长春市绿园区兴阳街425号)
(七)摔跤、跆拳道、散打、武术:
时间:2016年3月25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
(八)棋类、网球、赛艇:
时间:2016年3月27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体育学院临河校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5699号,办公楼前集合)
(九)足球(男、女):
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场(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十)田径:
时间:2016年4月20日上午8时30分
地点:吉林师范大学体育场(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六、测试程序
(一)检录。工作人员负责校验考生身份,检录、核对测试用具。如在测试中发现与规定不相符的情况,应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越权处理。
(二)测试。根据测试项目需要,聘请3至5位专家,组成测试小组,对每一位考生进行测试。
(三)公示。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由测试小组确认,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共同签字,现场公布考生成绩。考试合格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生效。测试合格名单一式三份,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分别保管。
(四)测试场地全程监控,确保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全部实况录像。测试的原始记录和录像一式三份,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教育考试院分别立档保存一年备查。
七、测试要求
(一)未参加高考报名和所在学校资格公示的考生,不得参加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参加测试的考生,在测试前必需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
(二)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测。因病、因伤等不能临场参加测试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凡未参加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或自动放弃测试的考生、测试未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享受体育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