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考点:2016年3月3日
八、文化课考试
考生专业考试合格后,我校发给“吉林大学2016年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文、理科均可)。
九、录取原则
文理兼招,统一排队。考生专业考试合格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且不低于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校考专业成绩优先原则,按照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报考人数超过500人考点校考成绩排前三名(考点)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优先录取。
十、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11000元。
十一、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者,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其他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对在招生考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及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高考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请考生于2016年4月1日以后登录吉林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专业考试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证。
5、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0431—851683050431—85166226(传真)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0431—8516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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