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产假、陪产假规定
黑龙江省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新条例规定对黑龙江省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进行修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即:
产假:180天
护理假:15天(又名陪产假)
其它: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新计划生育条例的职工在修产假时工资,产假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X产假天数。
【产假疑问回复】
1、护理假是否包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答】:护理假黑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陪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包含周末。
2、女性产假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妇女可以同本单位进行协商?反正产假天数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