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二胎产假多少天及国家规定(3)

计划生育2018-08-20王华老师

对于违规生育的行为,《草案》也设置了相关的处罚规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农民、无用工单位的城市居民在社会抚养费交纳后3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停发奖金、福利,孕期检查、分娩、产褥期的医药费自理。

关键词:避孕节育

可自主选择避孕措施

《草案》规定,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按照此前的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提倡已生育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关键词:生育登记

取消二孩生育审批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界定》,中有关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的要求,《草案》规定,将原生殖保健服务证制度,调整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草案》规定,我省的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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