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殊情况:
1、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2、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3、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选择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4、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华侨、归侨、侨眷的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其它特殊情况。
办理上海二胎准生证应提供资料如下:
1、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
2、户籍证明,例如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例如结婚证、离婚证;
4、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5、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
6、独生子女声明(符合第一条1、6项及第二条2、3项);
7、鉴定材料或诊断证明材料(符合第一条2、3项及第二条4项及第三条1项);
8、《革命伤残军人证》(符合第一条4项);
9、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符合第一条5项);
10、收养证明(符合第三条1项)。
上海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1、录入再生子女申请表,并向所属街道(乡、镇)提交申请;2、进行初审,资料齐全并通过的给予《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所需资料告知书》,不受理的出具《不受理通知书》;3、受理后出具《再生育子女申请受理通知书》并进行相关审查工作;4、同意的发出《再生育子女告知书》,不同意的发出《不同意再生育子女告知书》。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