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市纪委制定印发了《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现结合我旗实际,就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紧扣旗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政治自觉,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市具体落实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整治工作目标
根据市纪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我旗实际,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建章立制、形成常态等工作形式,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市具体落实措施能够得到根本贯彻。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旗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三、整治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集中整治工作坚持在旗委的统一领导下,旗纪委组织协调,单位部门各负其责,重点抓部署、抓检查、抓督导、抓整改,督办解决突出问题。各乡镇党委和旗直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集中整治有效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形成本单位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具体问题,回应群众关切,抓好工作落实。各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