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挂号督办机制。对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小问题提醒督办、大问题跟踪督办、难问题重点督办的方式,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挂号督办、结案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个个有回音”。问题严重、影响面大的问题线索,按照类型、地域、责任单位进行分解,每月看进度、现场抓进展,提高整治实效。
(五)落实快查快结要求。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通“绿色通道”,线索清晰、指向明确,问题具体、易查易结的,快查快办、快办快结,及时拿出处理意见。不能立即查清的,要明确办结时限,坚决防止久拖不决,甚至压案不查等现象。在必要情况下,旗纪委、监委将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办案力量,实行交叉办案、协同办案,确保案件快进快出。
(六)强化巡察监督。要把“十种表现”“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列入巡察的重点内容,通过组织开展机动或专项巡察,深入发现问题。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作风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立行立改;对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优先查办处置。
(七)公开通报曝光警示。充分发挥公开通报曝光的警示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信号。各级纪检组织要及时梳理总结突出问题,解剖分析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
(八)严格依纪依法问责。要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各乡镇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要查处直接责任人,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二连浩特市纪委印发<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二纪发(2018)4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二连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分级负责,整体联动;集中整治,常态落实;以事立案,追责问责;巩固深化,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聚焦“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