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整治内容
(一)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中工作不实
1、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工作措施不具体,以会议落实会议,以圈阅或转发文件代替落实;
2、落实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不督办、不推动,甚至找借口不落实;
3、执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行动迟缓,阳奉阴违、作表面文章;
4、安排部署工作“拍脑袋”决策,调查研究、检查工作不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了解情况,走过场、做样子,缺乏主动性、目的性;
5、执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工作推动缓慢;
6、在推动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中,梳理问题不全面,整治问题不严格,问责处理不到位;
7、报告情况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
(二)在推进“三大攻坚战”中责任落实不力
1、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对食品药品监管范围内的事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因行政执法不当引发群众矛盾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不妥善处理;
2、在脱贫攻坚中,扶贫对象识别、退出程序执行不规范、认定不精准,基础工作不扎实,驻村工作和干部帮扶不到位,扶贫资金管理、发放使用、验收不严格不规范不及时,甚至借机违规收费、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3、在污染防治中,对职责范围内餐饮单位的油烟治理工作整改不落实、落实不到位。
(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渎职
1、在郑场镇马家垸反诈禁毒除霸工作中消极、应付,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
(四)在政务服务中效率不高、执法不公
1、在行政服务中,手续繁琐、拖拉延误、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法外设置审批事项;
2、在行政处罚中,滥用自由裁量权,显失公平;态度蛮横、言语粗暴;以罚代管和以收代罚,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办人情案和办假案;
3、在行政管理中,不着装或不按要求着装实施监督检查;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及提供的娱乐活动,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向行政相对人通风报信,泄露执法办案工作秘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