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进文风方面,集中整治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
(六)责任担当方面,集中整治办事拖拉敷衍、懒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等不担当行为。
(七)工作实效方面,集中整治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
(八)履行职责方面,集中整治热衷将责任下移,将“履责”变“推责”。
(九)对待问题方面,集中整治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
(十)贯彻落实方面,集中整治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
二、聚焦“五个领域”
(一)脱贫攻坚领域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及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
2、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算账脱贫、被动脱贫,贫困户虚假“摘帽”,脱贫返贫等问题。
3、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项目安排、脱贫成效不精准等问题。
4、对贪污侵占、虚假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问题。
5、对扶贫信访事项不重视问题。
6、中央、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中规定的其他问题。
(二)政府债务化解领域
7、不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未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化解旧债等问题。
8、寅吃卯粮、过度超前、巨额融资,盲目上马不切实际项目等问题。
9、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新债,顶风违规举债,造成债务风险失控等问题。
10、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
11、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等问题。
12、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三)政府资金管理领域
13、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
14、违规向企业随意出借政府资金,且长期不收回,或根本无法收回等问题。
15、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