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养和道德水准。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巩固提高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广大党员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三)加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教育。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2017年党员培训教育工作重点,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同志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人民日报》和新华社系列评论员文章、《中共海南省第六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决议》以及罗保铭同志在省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上的讲话。
(四)加强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重大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罗保铭同志在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上的讲话,马勇霞同志在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上的报告,中共海南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决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专栏有关内容,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海南日报》等有关媒体关于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的报道,电视专题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
(五)加强党组织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把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有机结合,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管人才,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社保经办党员干部队伍和党支部带头人队伍。把党员政治理论培训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把提高业务技能素质作为重要目标常抓不懈。
四、党员教育培训的主要方法
(一)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和党员笔记,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方法,增强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提高教育效果。
(二)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各支部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表,以“三会一课”制度为载体,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每个月不少于2次,保证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其他党员每年参加集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名党员每季度不少于1篇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