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建标准(共青团组织参照此标准另行制定标准)
1、党员示范岗创建标准
(1)、严于律己,遵章守纪,有较高的品行修养。
(2)、胸怀全局,克己奉公,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3)、善于钻研,积极进取,有较新的思路方法。
(4)、精通业务,高效办事,有较精的业务技能。
(5)、文明办公,热忱待人,有较优的服务水平。
(6)、积极主动,勤勉肯干,有较实的工作作风。
(7)、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8)、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有较深的群众基础。
2、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口号及创建标准
窗口口号:
一言一行展时代风采,一举一动树职教形象,一点一滴为师生之需,一心一意绘绩效新景。
创建标准:
(1)带头加强班子建设,领导集体好。领导集体注重自身建设,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带头加强业务建设,工作业绩好。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色完成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推动重点任务完成中表现突出。
(3)带头加强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好。积极建设学习型组织,党员和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加强民主建设,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积极向上和谐的氛围。
(4)、带头加强制度建设,工作运行好。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和特点,建立起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5)、带头加强窗口建设,师生反映好。服务态度热情,服务效率和质量高,服务环境优美,受到服务对象的较好评价。
三、创建步骤和要求
1、宣传发动。党支部和校团委、各团支部要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积极宣传此项创建活动的意义和目标,提高广大党、团员和党、团建设工作所覆盖的职能部门、专业、班级负责人的思想认识,调动积极性,增强主动性,以饱满的热情,拿出切合实际的办法,选准典型,树立标杆,建好窗口,从而使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
2、组织实施。党支部、校团委对照评选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党、团员个人和各部门、班级公开承诺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党、团内外师生和其他服务对象进行评选和推荐,确定“党、团员示范岗”和“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并进行公示。推荐工作原则上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