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实施全面从严治党八项工程的意见》(郑发〔201x〕2号)精神,结合我局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和压力传导为重点,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政治实力,深化标本兼治。围绕市“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总格局,聚焦我局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八个着力”要求,实现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五大建设”全面提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为财税体制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工作目标
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入脑入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更加坚定。
“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显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明显强化,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党员意识、党章意识明显强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践行,组织纪律不断增强,“四个服从”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贯彻。
组织建设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
党的作风全面好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优良作风得到全面弘扬,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更加自觉,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四风”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反腐倡廉持续深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全面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制度全面覆盖、织密织牢、衔接配套,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执行力显著增强,依规依纪治党水平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
把思想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宣传贯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思想之舵,凝聚全局上下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开展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述学考核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集中研讨不少于12天。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工作,积极研究阐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广泛开展理论宣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2.持续开展经常性党性教育。坚持把党性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上、融入到生活中,增强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加强党员的党性培训,着力提升党性修养。注重在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主战场、“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中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加强党史国史学习,抓好国情省情市情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接受红色基因教育。
3.持之以恒加强道德建设。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穿结合融入、抓细抓小抓实,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领社会风尚。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员干部教育、考核、考察综合评价之中,引导广大党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公共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动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用法的模范。
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通报、分析研判、协调联动、督促考核等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年对局属单位进行一次专题督查。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局内外网、财政信息、讲座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5.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热点难点问题引导,提高财政信息的影响力、公信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财税体制创新,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蓬勃向上的舆论氛围。加强局网络管理,建立完善网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面落实和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形成一级一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
健全责任体系。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的建设工作。党组书记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全面负责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联系党支部和分管范围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党建工作。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要全面统筹、整合力量,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贯彻落实局党组和局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细则,建立工作台账和专项清单,协调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和实施。纪检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机关党委加强和改进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使广大群众更好团结在党的周围。
7.
抓住“关键少数”。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从党组做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局党组班子成员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坚决做政治坚定的表率,坚定做担当进取的表率,坚定做团结干事的表率,坚定做执政为民的表率,坚定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8.
从严考核评议。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提升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质量。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党建工作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
9.
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完善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每年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展开1-2次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现象进行严肃问责。制定出台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把问责事项、方式、程序具体化,以严格的问责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的政治局面。
10.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必须在思想上深刻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行动上坚定紧跟核心,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持“四个服从”,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局党组规定要求上,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1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纪党规。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严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在党内拉个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严禁党员信仰宗教、参与邪教、搞封建迷信,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如实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情况。强化纪律执行,坚决纠正、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12.
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要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执行市委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党组成员代表班子的讲话和报告,署名发表或者出版同工作有关的文章、言论,应当事先经过局党组审定或者局党组书记批准。
13.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研究重大问题,坚决防止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的领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接受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事项清单、重大决策调研和听证、决策事项全程纪实、决策事项备案、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等制度规定,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规范化。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善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集体决策形成后坚决执行、一抓到底。细化“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决策程序,使民主集中制得到全面有效落实。
14.积极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内各项民主制度,建立健全党内决策前期调研、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制度,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坚决抵制党内庸俗化。深化党务公开,建立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党组会、党代表列席党组会。
15.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所在党支部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探索开放式、互动式活动方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会前听取意见、会中开展批评、会末进行质量测评、会后公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党组成员参加下一级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双评议”活动。建立党的组织生活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
16.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一批评一团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听取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党内工作会议的报告、讲话及各类工作总结,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检查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和经验,又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注重解决问题,又要从问题中反思自身工作和领导责任。
(四)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提升
牢固树立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突出夯基础、强保障、抓规范、促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17.
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把政治属性放在首位,按照基层党组织功能定位的要求,创新工作方式
、活动方式,增强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方向的坚定性、维护党的领导的自觉性、联系群众的紧密性。坚持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相统一,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基本职责,大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组团式服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深化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有效联系服务基层广大群众。
18.全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建立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常态化机制,整体提升基层党建水平。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统筹考核、述职评议、“两个责任制落实”、党务干部队伍优化、精神文明创建创新“五项机制”为抓手,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贴得紧、落得实、跟得上。
19.从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和程序,探索发展党员严格政治标准的有效途径,注重在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每年新发展党员增长率控制在1.5%,不断优化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结构。推行“党员进党校”,每3年对党员轮训一遍。常态化运用“政治生日”电子贺信、“互联网+”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严格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稳妥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认真执行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健全制度、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净化风气,着力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
20.
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牢牢把握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认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忠诚作为必备品质,注重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的干部。坚持实践观点、实绩依据、实干导向,把那些有思路、有激情、有贡献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搞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注重科学调配干部,努力把干部选配到最合适的岗位上,使干部各尽其职、各施其能。重视选拔使用青年干部,加大青年干部培养力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21.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健全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的制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改进民主推荐办法,把任职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任的重要参考、印证组织平时了解掌握情况的重要手段。加强干部日常了解,完善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提高干部考察质量,实事求是考察评价干部,防止用人失察。
22.
净化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干部选任监督,强化选人用人责任追究,进一步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对提拔人选坚持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巡视巡察结果必用,对疑点没有消除、问题没有搞清的不确定为提拔人选。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实现环环“留痕”,坚决克服少数人中选人的倾向。严格干部职数预审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发生。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带病提拔”等问题,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23.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着眼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加强精准培训,以能力提升培训、财政干部知识更新等为内容,分期分批对干部进行差异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专业素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到四大重点工作一线任职锻炼,增长才干、提升能力。强化干部日常管理,注重抓早抓小,完善并严格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诫勉等制度,健全电话、短信、信访、网络“四位一体”监督体系,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及时核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24.
推动干部担当作为。稳妥推进干部岗位轮岗交流,形成干部资源的最佳配置。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历史辩证地分析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动真碰硬解决不敢担当、为官不为、懒政怠政、为政不廉等问题,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新环境。健全多元正向激励体系,注重关心关爱干部,减轻基层干部负担,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做好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工作,激发干部内在动力。
(六)坚持从实从严抓好作风建设
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5.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局机关与企业、农村、社区结对帮扶,组织党员干部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对子、交朋友,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建立领导干部到基层蹲点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2次到联系点进行蹲点调研,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协调解决基层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民意调查等制度,注重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26.持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条规定,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盯住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以严的要求、铁的纪律正风肃纪,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有效解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隐蔽场所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问题,严防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重点治理工作放不开手脚、在其位不谋其政、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等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和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吃拿卡要、漠视群众的行为。
27.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改进作风的有效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整合各方面力量,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严格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处室(单位)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七)深入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早和小上下功夫,坚持纪严于法、纪挺法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
28.
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树起道德“高线”,划清纪律“底线”,筑牢廉政“防线”。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患酿成大祸,依纪严惩不收手不知止、对抗组织等行为,让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的成为极少数。
29.
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围绕“六项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按照线索处置五种方式,发现问题就及时追踪,有了反应就及时提醒,对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形成持续威慑,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30.严格落实党内监督体系。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做到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规定。
31.
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发挥惩防体系作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推进“痕迹化管理”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健全和落实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32.
健全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工作总体部署,充分发挥道德感召力。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在重要节假日前、违纪违法苗头出现之时等关键时期,有针对性地召开警示教育会和提醒教育会,定期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课,廉政亲情寄语等廉政教育载体,提升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真诚坦荡服务企业,清清白白履职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八)持续深化党建制度贯彻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制度建设是治本,紧抓制度执行是关键。必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深化党建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依规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用制度治党、管权。
33.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意识。坚持以党章党规为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重要性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内监督等方面制度法规的思想认知,坚持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效能。
34.抓好党建制度规定学习。积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学习从严治党的组织、干部人事、基层组织建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制度内容。把党内法规制度纳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加强对党内法规理论学习研究,及时总结基层管党治党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并形成长效机制。
35.
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以良好的党内政治文化提升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执行到人、到事、到底,实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体责任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处室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区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工作阶段性重点,梳理工作责任清单、列出问题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统筹推进、责任落实。
(三)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科学考核评价,提升质量效果。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能力为落脚点,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挂钩的途径方式,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大力宣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把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局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干部,使全面从严治党成为鲜明的工作导向。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举措,推广管党治党的好做法,努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环境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统筹协调全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从推进全面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承担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
(三)
创新工作方法。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
(四)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五)形成长效机制。年底前,各单位对照推进全面从严治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工作,建立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各项制度成果,形成局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