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内容
(一)支部设置标准化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健全科学严密的基层组织体系,推动党支部组织设置合理、工作有效覆盖、班子素质优良。
1、组织设置:(1)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组织作用、扩大组织覆盖面的要求,优化组织设置方式,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2)有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当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打破单位、身份界限,与邻近单位、街道社区、居民楼院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编入本单位在职党员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 50 人。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较多或居住比较分散的,可设立若干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支部名称规范。(3)流动党员较多,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4)推动在涉老兴趣爱好团体、老年社会组织和老干部(老年)大学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支部。
2、班子建设。(1)选配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75周岁。(2)对于党员普遍高龄、行动不便、开展工作有困难的党支部,可采取由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党支部开展工作,支部委员会应以离退休干部党员为主。(3)党员人数7人以下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党员人数7人以上(含7人)的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最多不超过7名。(4)支委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着力点,突出党性锻炼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制度,积极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引导党员积极参与,推动党支部活动按时开展、氛围严肃认真、方式创新多样、效果有效保证。
1、“三会一课”。(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书记每年在本支部至少讲1次党课。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后,可以不参加。(2)“三会一课”主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紧密结合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实际,立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重点工作来确定。(3)推行纪实管理。党支部研究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向支部全体离退休干部党员公布,明确专人如实记录。定期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实行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