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设置:有离退休干部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原则上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离退休干部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年对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
积极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
3.班子建设: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离退休党总支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时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应由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担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5周岁,成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确保基层党组织健全。
党员普遍年龄较大、行动不便、开展正常工作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由本单位党组织安排一名熟悉党务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在职党员担任联络员。
(二)组织生活正常化
5.“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和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课每半年至少1次,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推行“三会一课”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
6.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7.主题党日:每月的26日为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服务群众、缴纳党费、志愿服务、困难帮扶、参观考察等活动。
8.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积分情况,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管理服务精细化
9.党员发展: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推行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党员档案文字清晰、材料真实、完整齐全。
10.党费管理: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离退休干部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灵活方式缴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返还下拨的党费用于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活动开支,明确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