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观看一次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各级党委(党组)统一组织集中观看一次中央纪委解读《准则》和《条例》的辅导讲座,并将观看辅导讲座情况于201x年1月底前逐级报送上级纪委宣传部门。讲座光盘由市纪委负责提供。
3、组织一次知识竞赛活动。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配合,于12月底前在《丹东日报》开设专栏,举办一次《准则》和《条例》相关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4、撰写一篇 心得体会文章。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围绕学习《准则》和《条例》撰写个人学习体会文章。其中,普通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文章,于201x年1月上旬完成,由各单位和部门自行收集,并将收集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纪委宣传部门。
5、组织一次到基层宣讲活动。由市委讲师团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委,于201x年1月底前,组织一批由讲师团成员、志愿者成员组成的《准则》和《条例》宣讲队伍,深入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党员中间,讲解《准则》和《条例》相关的条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准则》和《条例》。
6、组织一次学习《准则》和《条例》基层廉政文化创作活动。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创作一批以《准则》和《条例》为主题的廉政文化作品,营造学习贯彻氛围。作品可以是与《准则》和《条例》相关的书法和摄影,也可以是微视频等,格式不限。各单位创作的优秀作品可逐级报送上级纪委宣传部门。
三、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学习贯彻
1、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纪律审查的工作具书,下大力气培养一批能够熟练解读、运用《准则》和《条例》的专家型纪检干部,确保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正确履行。
2、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逐条逐句学懂弄通《准则》和《条例》,做到耳熟能详、熟练运用的同时,更加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
3、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四、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学习教育
1、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以“学 讲话、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鼓士气、促振兴”为主题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组织全体机关
党员干部进行专题学习讨论。
2、把《准则》和《条例》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班教学 计划,作为必修课,做到有讲师、有教材、有课时、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