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是口头,而应落实在行动上。“创先争优”活动是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因此务必构成一种制度坚持下去。
一、支部要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用心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地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在推动本部门建设三个礼貌方面成绩显著。
2.支部班子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调,作风正派,深入扎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在群众中威信高。
3.党的制度健全,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力,党的各项工作落实。开展“创先争优”认真,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4.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能结合党员生产、工作实际,效果显著。
5.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奉公守法,清政廉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生产、经营、服务方向正确,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二、共产党员要争当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务必做到: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理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
2.用心投身改革,求实奋进,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群众、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为维护国家群众利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4.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公正廉洁,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和各种管理知识,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三、共产党员务必履行以下具体要求:
1.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和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2.党的生活方面: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业务,按时参加学习,联系思想实际,用心发言。
(2)按时参加党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3)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状况和群众意见(每二个月至少一次)。
(4)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