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各乡镇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各“挂包帮”单位、各村(社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精神脱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工作来抓,要把精神脱贫纳入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全域旅游、生态文明、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实行党政一把手责任制,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任务,搭建领导机构,确保有人抓、有人管。
(二)注重宣传引领。盐津网、盐津党建网、盐津电视台、微博、微信等媒体要及时挖掘、宣传精神脱贫中的典型事例,展现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自强自立、艰苦创业的精神风貌,营造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务实创新和共奔小康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各乡镇要把精神脱贫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作为考核依据。(见附件4)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动态跟踪督查问效,将贫困村精神脱贫开展情况作为脱贫出列的重要依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地开展督查,对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篇二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转变扶贫开发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步伐,确保全县2019年全面脱贫,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中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聚焦全面小康目标,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三个六”总体思路,突出“六个精准”(对象精准、分类精准、措施精准、项目资金使用精准、派人包抓精准、脱贫精准)要求,实施“六个一批”(扶持“三业”(产业、就业、创业)脱贫一批、移民搬迁脱贫一批、教育脱贫一批、医疗脱贫一批、生态政策补偿脱贫一批、兜底脱贫一批)脱贫工程,健全“六个一”(一村一个扶贫工作队、一村捆绑一批资金项目、一户一名干部包抓、一户一验收销号、一套信息系统监测管理、一套严格的督考奖惩)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严格考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9年实现“镇出列、村脱贫、户销号”脱贫目标,到2020年全县脱贫摘帽,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