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活动程序
(一)组织发动。要明确开展争创活动的目标和好处,对照本意见要示,结合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中心工作,制定开展争创优秀“党员示范岗”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争创过程、争创细节的记录和考核措施或办法。同时要加强宣传,用心引导广大党员参与争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用心性,增强主动性。
(二)过程管理。
1、亮明党员身份。结合校园工作实际,主要以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公布,理解师生监督。(此项工作已由校党办完成)
2、实行动态管理。各党总支(支部)结合年级和处室工作实际,建立日常检查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党员日常工作以及参加党总支(支部)各项活动状况的记录,并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实行实绩考核和民主测评。
(三)考核评比。采取党员、科室、部门等主动申报或党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各党总支(支部)进行初查后,于2017年6月初将申报或推荐名单以及相关依据报党办,校园党委将对申报或推荐的优秀“党员示范岗”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7月1日授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