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党委宣传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组织各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共同组织实施好本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各乡镇经普办都要设立宣传组,要有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并根据县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在新闻单位和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做好普查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各新闻单位要在当地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按照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和要求,全力支持和配合好普查的宣传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查宣传工作。要加大新媒体的宣传力度,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互配合,讲好普查故事,提升普查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宣传重点
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增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宣传。
一是宣传好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调查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为我县深入实施“一核两重”总战略,全力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进贤特色”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为科学判断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宣传好经济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式。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将根据不同类型的普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采集获取普查数据,广泛应用信息技术,通过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在线填报和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全县各级普查机构要通过对普查内容与组织方式新特点的宣传,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普查对象充分理解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
三是宣传好经济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此次经济普查在工作难度上比以往有很大提升,各级普查机构要注重及时发现和总结经济普查中的先进经验并大力宣传,为全县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提供有效参考。对在经济普查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各级普查机构要积极宣传,将普查工作者专业严谨、爱岗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展现给社会各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