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在职共产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原则
1、坚持党员自觉与组织引导相结合。既要激发广大党员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自觉意识,引导他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发挥作用,又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社会公益事业献爱心、作贡献。
2、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密切关注群众所想所盼,针对群众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根据服务项目的特点,把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群众需求的各个方面,成为党员自觉自愿、主动适时的爱心奉献。
3、坚持量力而行与务求实效相结合。以群众需求、认可和满意为标准,既要充分发挥本单位的优势和党员的特长,积极主动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又要讲究实效,不搞一阵风、不搞形式主义。
四、活动形式
以市直各部门为单位,根据职能、行业、人数等实际情况,组建各单位(系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视情可设立分队),根据各自专长和优势,开展具有专业性、行业性特点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不能单独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的单位,可申请加入"安庆市直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市直工委在此基础上组建"安庆市直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负责对各单位、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规划指导、协调评比、培训表彰和组织大型公益活动。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公益服务活动。针对文明创建工作和公共文明中的薄弱环节,发动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公共场所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卫生保洁、清除违章街道广告、维护公共设施等活动,为建设美丽安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志愿者积极
参加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文体赛事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中当先锋、作表率。
3、坚持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走基层、访民情、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固定性、经常性结对帮扶活动,引导党员志愿者为困难群体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服务,为构建和谐安庆尽职责、作奉献。
4、实施科教文卫志愿服务活动。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法律等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领域,结合各单位业务工作,深入街道、社区、农村、企业,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开展法律援助、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