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学习培训阶段(5月-6月)
1.制定方案(5月25日前)。省局研究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方案,报直机关工委审定后印发(5月25日前完成)。省局直属单位党委根据省局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报省局审定。
2.业务培训(6月15日前)。省局组织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和直属单位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进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宣讲标准化理念、方法,逐篇学习讨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学透标准体系,掌握规定动作,找到工作短板,明确努力方向。
3.制定工作计划(6月30日前)。各党支部制定支部建设标准化的工作计划,于6月30日前上报党委审批。机关各支部和直属单位党支部上报省局机关党委审批,其他党支部上报本单位党委审批。省局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委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计划制定的督促指导。
(二)对标自查阶段(7月底前完成)
1.对标逐项自查(7月中旬前)。各党支部对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广泛开展自查,逐项对标,查漏补缺,切实摸清底数。
2.建立台账(7月下旬)。各党支部建立党支部标准化工作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省局机关党委和直属单位党委建立党支部标准化工作台账,对已达标的党支部进行动态管理,抓好巩固提升工作;对未达标的党支部实行销号管理,对现有工作和制度进行完善,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争创达标阶段(11月底前完成)
1.对标争创。各党支部落实本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各种困难,对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
2.打造“标杆式支部”。省局确定药品生产监管处、人事处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支部作为示范点进行重点创建,打造标准化“标杆式支部”,抓点示范、以点带面。
3.督查指导。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督查指导,对直属单位党委所属党支部进行抽查。直属单位党委根据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对所属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支部总结(12月上旬)。各党支部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进行总结,再次进行查漏补缺,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好做法、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形成报告,上报省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