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经信局、市商行办、市供销社、市食药监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
19.建立诚信奖惩制度。6月底前召开诚信建设专题会议,完善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定期发布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探索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探索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人民银行
20.实施“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引导企业以“合规、履约、服务”为重点,加强信用管理,落实信用责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造诚信品牌,传播诚信理念。引导企业将守法诚信贯穿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依法纳税、征信管理等各方面。充分利用厚道鲁商三级联创平台,让更多的滕州企业家进入省市品牌形象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局
(七)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向农村延伸
2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巩固、深化、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集中开展垃圾清理、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减量。深化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美在农家”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明办、市妇联、市统计局、各镇街
22.抓好乡风民风建设。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树立文明乡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并充分发挥作用,5月底前完成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3月底前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符合实际的红白事操办标准。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婚丧仪式办理水平,丰富其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各镇街
23.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按照省“百村千镇”建设示范工程要求,积极倡导村村有一约四会、文化街文化墙、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体小广场、文化活动队伍、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志愿服务组织、乡村文明行动标识等“八个一”。建好用好农村文体小广场阵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文明村镇创建,力争“十三五”末,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