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工局、市民政局、市墨研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服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商行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火车站、高铁站、各窗口单位、各镇街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城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市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6月底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中小学生会背诵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街道
(二)以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为载体,形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4.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3月份启动“爱文明家园、做文明市民”文明出行三项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不乱扔杂物,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遵守秩序和文明礼让之风,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每月利用不少于2个周末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大劝导行动,通过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维持站台乘车秩序等形式,对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状况,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团市委、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5.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节俭养德宣传。5月底前组织宾馆、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节约用餐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每个餐桌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提示语,培训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同时,大力提倡不抽烟、不酗酒、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用餐习惯,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服局、各镇街
6.开展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3月底前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旅行社、景区游客服务中心摆放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和布置公益广告。利用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文明旅游浓厚氛围。4月底前启动文明风景区创建活动,各风景区设立文明志愿服务岗和文明监督岗,设立旅游工作者“四德榜”。年终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导游、文明旅行社、文明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