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水利部直属单位总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排名规则
水利部直属单位总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1)竞赛总分排名
竞赛总分=下属单位网络竞赛总分之和
按照网络竞赛总分高低进行排名,总分高的排名靠前。总分相同的单位名次并列。
(2)单位参赛率排名
单位参赛率=实际参赛人数/单位总人数
单位实际参赛人数为竞赛期间答题5次以上(含5次)且至少有一次网络答题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答题的参赛人员,未达到标准的参赛人员不计入单位实际参赛人数。
按照单位参赛率高低进行排名,参赛率高的排名靠前。参赛率相同的单位名次并列。
总名次=竞赛总分排名+单位参赛率排名
总名次越低的排名靠前。总名次相同的单位名次并列。
4.竞赛贡献奖排名规则
按照竞赛贡献分高低进行排名,分数高者排名靠前。
竞赛贡献分=题库贡献分+错题贡献分。
参赛人员提交的试题被采纳后,每题计题库贡献分1分。
参赛人员反馈的错题被审核通过后,每题计错题贡献分1分。
七、奖励办法
竞赛奖励包括个人奖和单位奖。具体情况如下:
1.个人奖21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竞赛贡献奖,获奖人数和奖励方法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颁发证书。
(4)鼓励奖:120名,颁发证书。
(5)竞赛贡献奖10名,颁发证书。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网络竞赛和线下竞赛决出。鼓励奖在线下竞赛结束后按照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的排名,各流域机构及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除去获得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参赛者外,顺排前三的个人获得。
网络竞赛前80名参赛人员,因个人原因(身体不适)或公务冲突,不能参加线下竞赛的,由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文件,将获得鼓励奖,该参赛人员获得的鼓励奖将占用该参赛人员所属部直属单位或省级水行政主管地区鼓励奖名额。网络竞赛前80名的参赛人员,无故不参加线下竞赛的不参与个人奖的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