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1、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统一领导下,分别制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对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以及不放心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保措施。对难以整改消除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五供”单位和不放心单位严格落实死看死守措施。
2、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支队要组织机关警力下沉一线,与基层共同开展执法执勤,严格落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六项严管严控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城市综合体、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实施“盯、巡、守”措施,对不同业态的营业性场所开展“错时检查”,成立明察暗访组进行巡回督查,督促落实防控措施。
3、“五一”、“十一”期间,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联合督查、集中夜查等行动,确保节日消防安全。督促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物业服务单位在辖区重点区域开展排查、巡防、值守。
资料报送:各大队请于5月23日前,报送“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五一”、“十一”节日前,报送消防安全联合督查、集中夜查等行动总结。
四、工作措施
(一)实施消防约谈。党的十九大召开前,支队相关部门要提请市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支队相关部门要集中约谈大型连锁企业、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约谈档案资料留档备查。
(二)公开检查情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根据火灾防控特点,分区域、分行业、分重点每月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提前将抽查的单位、时间、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提醒单位自查自改。检查结果每月向社会公开,推动单位整改隐患,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抄告主管部门。监督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公示以及抄告行业主管部门档案资料留档备查。
(三)严格监督执法。落实“每日一查”制度,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和频次。提升执法总量(检查单位数、整改隐患数、临时查封数、责令“三停”数、罚款数、拘留数),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要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定期通报考评派出所工作情况。每月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核查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执法情况,重点核查执法总量同比是否下降,是否落实“每日一查”,是否存在执法量为零的单位和个人,是否存在虚假执法,执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