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依托社区、村志愿服务站等阵地,引导各类公益志愿组织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将服务项目和队伍引入社区、扎根社区,重点面向社区困难群众定期开展社区照顾、家居护理、亲情陪伴等便民利民、帮困解难的志愿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文化站等途径,广泛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带动更多社区居民关爱他人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建设幸福村居、共享美好生活。
(3)开展行业志愿服务活动。医药、环保、交通、教育、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行业志愿者与社会志愿者合作联动,开展扶老助残、送医送药、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支教助学、文化宣传、群众体育、政策宣讲、社会服务咨询等群众切身需求的活动;要以开展“行动月”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行业志愿者队伍建设,把经常性的专业志愿服务做到城乡基层社区、做进困难群众家庭。
(4)开展大中小学志愿服务主题团队日活动。在高等学校要广泛发动各类公益志愿团队积极参与“行动月”,带领大学生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的优势和作用,结对志愿服务阵地和困难群众,组织开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环保等各领域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中小学校要积极开设小学亲子互动志愿服务体验课,组建推广中学志愿服务预备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有实践意义和教育意义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
(5)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支持推动各类助残志愿者组织与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建立结对,常态化开展生活照料、励志分享、康复陪伴、就业支持、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各类助残志愿服务;要注重在活动中向普通民众大力传播平等尊重残疾人的理念、营造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社会氛围,扩大志愿助残的社会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
(6)开展关爱重点青少年群体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组织与相关专业领域公益志愿组织合作,组建“阳光导师”和“阳光使者”工作队伍,依托社区“阳光之家”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提供教育矫治服务,为闲散青少年提供升学就业培训;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乡村少年宫、“七彩小屋”、“希望家园”等服务阵地深化朝阳行动,为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亲情陪伴、学业辅导、生活照料等关爱服务;动员社会爱心力量为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帮助其回归家庭;组织专业力量结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
四、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