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1】
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和《塔里木大学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在2017年1月13日前完成。现就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基本要求
此次民主生活会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一)聚焦要求,开展党性分析,触动思想、触及灵魂,切实收到成效。一是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忠诚老实,强化组织观念,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三是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四是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践行正确政绩观,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苦干实干。
(二)坚持标准和纪律。这次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纷争,确保开出高质量、好效果。原则上所有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含援疆干部、“访惠聚”活动带队领导、外出学习培训领导、在外挂职领导)均应参加民主生活会。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要履行请假程序,经上级党委组织部、纪委批准,可提供书面发言提纲。在挂职单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不再参加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副校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和非党领导干部列席相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可不作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