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国防观念
依据《国防教育法》及全县工作要点,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日”“拥军爱民月”时机,利用宣传专栏、标语等形式,加大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如:利用有利时机组织观看红色教育基地、继承革命遗志;“五一”劳动节开展国防教育知识竞赛;庆祝“七一”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创新组织生活,铭记党的宗旨,增强国防意识;“八一”建军节可组织开展一次军事日活动,9—12月组织开展以“热爱军队、情系国防”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重温革命光辉历史。
四、国防教育与各项工作相结合
定期发放《国防教育》教材和相关报刊、杂志等教材,充分利用各种时机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在传授知识的同时,结合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全民国防教育。
五、具体要求
1、各村、各站所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切实加强领导,要着眼实效,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国防教育活动,把国防教育各项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2、各村、各站所要将开展活动的小结与信息及时上报镇宣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