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
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
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2016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
4.向2015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
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
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工作。
八一建军节“关爱老兵”系列活动方案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牢记历史、珍爱和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结合“双拥在基层”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老兵”七个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老兵”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主要参加战争对象为:
(一)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复退军人;
(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复退军人;
(三)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部分复退军人;
(四)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退军人;
(五)曾经参加过其他战役的复退军人。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2016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对原在职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以上)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入伍、退役、参战、立功等基本情况。
(二)2016年7月-2017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和“老兵”身体状况情况,合理安排参加“关爱老兵”活动,给予“老兵”们政治生活关怀。
(三)2017年2月底前,完成活动总结。宣传“关爱老兵”活动的目的意义,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活动内容:
(一)宣扬“老兵”精神。联合县广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制作报道有关抗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老兵”事迹等专题节目,在纪念日期间报道,记录老兵们无法释怀的历史记忆,还原刻骨铭心的烽火岁月,号召人们要铭记过去,珍惜现在,展望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