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2)

活动方案2018-07-08李天扬老师

(三)法律法规宣传

拟联合尖山区,统一印制《兵役法》和《国防教育法》等宣传资料,在市内各社区进行集中免费发放,进一步普及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国防意识,帮助市民们了解国防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

(四)国防警示教育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拟定于9月18日上午9点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分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部分,总计五分钟。鸣笛活动提前一周在双鸭山日报进行公示以通知市民,同时通过鸣笛方式告诫人民牢记历史,勿忘国耻。

(五)集中宣传报道

拟在9月18日前后利用三天左右的时间,在市广播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双鸭山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辟国防教育专题报道,对国防法规、国防历史和国防知识等有关内容,以及全市在国防建设和双拥共建活动中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五、活动要求

今年国防教育日各项活动以例行勤俭节约、杜绝形式主义为总要求,各中小学校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务求实效,在不耽误正常授课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016年全民国防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二)

今年9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按照《2016年来宾市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加强和普及全民国防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努力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浓厚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关心国家安全,维护海洋权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防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自治区《实施办法》)。着眼于培育广大人民群众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国家观和民族观。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责任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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