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团队,在实践活动结束后,总结活动并统计材料,按要求填写《团队材料统计表》(附件10),撰写团队实践总结,打包提交相关活动材料。
2.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学生组织,在单位内所有暑期实践活动结束后,统计并按要求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附件11),附带单位三下乡工作总结,于9月中旬上报到校团委,以此作为活动后总结表彰的主要依据。
3.此外,团中央各专项行动可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xx)上查询,各单位有意愿参加的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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