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活动落实。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把活动开展作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力抓手,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夯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深入推动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强化督查指导,推动活动有效开展。
(三)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推广等工作,党支部书记要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引导和激发全体党员参与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切实把活动长期组织开展下去,避免一阵风和走过场。
(四)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作为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推动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党员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活动促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落实,以学习教育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检验活动开展成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防止出现“两张皮”。
(五)加强督查指导。各单位要把此项活动落实情况与年底前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指导。对不按要求落实活动计划的单位和党员个人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活动中的成功经验、优秀做法和先进典型。要利用好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模范,努力形成学先进、争先进、做先进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局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党员公开承诺书》
2016年5月26日
附件:
党员公开承诺书
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进一步提高效能。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工作岗位上积极主动,勇挑重担,不计较名利和个人得失,切实履行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