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秀共产党员奖励办法
学校将在“七一”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的同志进行表彰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2016年学校七一表彰活动方案(三)
今年是建党95周年,为进一步激励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校决定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3个“先进党支部”、32名“优秀共产党员”,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评选表彰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党支部和全体在岗党员。
二、评选表彰名额
3个先进党支部;32名优秀共产党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标准
支部班子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发展思路清晰有感召力;积极开拓进取有创新力;认真抓好落实有执行力;扎实服务群众有亲和力;廉洁自律高效有战斗力。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热爱本职工作,开拓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在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服务民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4、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团结同志、热心助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勇于抵制和反对腐败现象。
四、评选办法
1、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
2、先进党支部评选采取由各党支部申报,主要依据专业部千分量化考核成绩占50%,学校领导干部和各支部成员测评占50%的赋分办法进行推选。
3、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根据各党支部实际在岗人数,按30%比例由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推荐程序,确定上报候选人。
4、学校党委结合各党支部实际工作及党员干部的平时表现、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五、评选否决项
1.依据201X年4月1日,职教中心教职工考勤及课时补贴等有关规定(试行),凡事、病假累计达30天或未上班上课达30天者,取消当年评优选模资格,年度考核不得列入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