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3)

活动方案2018-06-15王新老师

四、其它要求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发改局、有关部门要对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改委节能监测站(邮箱:xx,电话:xx,联系人:廖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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