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5周年有奖征文摄影大赛活动方案(2)

活动方案2018-06-03李天扬老师

联系人:王学吉联系电话:13679304451

注:作品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工作单位或详细地址等。

五、征稿范围及时间

征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于2016年7月15日截稿。

六、奖项设置

1、微电影,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短篇小说,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3、散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1万元、5000元、3000元、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诗歌(新诗、古体诗词)、快板、楹联、摄影,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奖事宜

成立大赛评奖委员会,评委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大赛邀请县纪委、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对评奖过程进行监督、公证,比赛结果将在靖远县电视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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