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各企业负责企业厂区和周边的环境卫生。
(二)集中整治标准
1、社区及街巷环境卫生方面。无垃圾,无乱堆乱放,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及杂物。
2、小广告方面。地面、墙体、楼道、广告牌、店面无乱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现象。
3、自行车停放方面。沿街各门头前的自行车停放要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4、文明出行方面。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遵章守纪,树立城市意识、文明意识。
5、卫生死角方面。各路段、社区和镇驻地、村庄无卫生死角,无脏乱差现象,确保干净整洁。
四、市级领导包保区域及部门任务分工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整治城乡环境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这次活动中来。明确各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带头行动。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推动这次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要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制定措施,从活动任务、考核奖惩、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使这次行动有组织、有领导、有秩序地开展。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自行配备好各种工具(抹布、水桶、刷子、涂料、扫帚、铁锨、铲子等),明确责任,划分区域、落实到人。“一报两台”要抽调精兵强将对此次活动进行重点报道。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划定的责任区域,切实通过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识到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关爱、全民参与、全民创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
三要提升标准,严把质量。这次行动量大面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结合活动实际,把工作环节想细、把具体措施做实,把好质量关,树立完不成任务不歇工、达不到质量不收工的思想,工作力度再加大、工作要求再提高,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要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里将成立由市创城办牵头,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经贸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执法局、市环卫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三个考核小组,对各单位包保的责任社区进行量化打分;街道办事处、市建设局、市公安局负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验收;街道办事处、市执法局、市环卫局负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验收;街道办事处、市交通局、市文化局负责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验收。考核小组分别由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带队于6月29日下午对各部门单位负责的街道社区逐一验收。各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由各镇自行考核,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村督查组、城区督查组将对各镇(街)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