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功能和目标任务
1、各社区要逐门逐户进行摸底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把留守儿童花名在4月22日前上报办事处。
2、在各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家园。
三、实施要求
(一)硬件设施
1、有活动用房20—30平米,房屋安全、方便、实用、布局合理,环境温馨。
2、配备一定数量的图书、期刊、报刊和一定的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学习和娱乐要求。
3、配备电脑或电话等设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
4、配备基本的课桌和简单的生活应急用品。
(二)软件方面
1、成立留守儿童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完善的学习、活动、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3、组织自愿者服务队伍。志愿者“爱心妈妈”和代理家长要与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做到“五个一”,每学期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一次,谈心一次,与班主任联系一次,与监护人沟通一次,给留守儿童写信一次。
4、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档案中要有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监护人姓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结对表、帮扶花名册,兴趣爱好作品,心得体会以及活动开展的相关图片、资料等。
5、聘请专业人士为留守儿童做心理疏导。
6、组织捐赠活动,保证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7、加强留守儿童家长、临时监护人的联系与培训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对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家教知识、监护人权利义务、儿童维权等知识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办事处要把留守儿童家园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成立留守儿童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切实把留守儿童家园建设抓好抓实。
(二)科学有序,规范运行。留守儿童家园建成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帮助和督促定期开展关爱活动。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留守儿童家园的管理采用一级抓一级、分级考核的办法进行管理。办事处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考评机制、督查机制、激励机制,妇联组织每季度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区妇联每年对留守儿童之家运行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给予奖励,不符合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