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以下是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今年是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
四、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建管处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安监站站长担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建管处、安监站各科室(分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安监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电话为0512-52884780。
各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六、活动安排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发动。发动广大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品征订活动,在建筑工地外立面、主要出入口等醒目部位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