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施步骤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5月29日至5月31日为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6月1日至6月30日为实施阶段。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各种活动,结合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7月1日至7月6日,活动总结阶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工作整体部署,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二)认真谋划,创新形式。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法制学校等各种宣传载体开展宣传。根据安全宣传活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面向基层的原则,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安全生产“依法治安”活动,不断深入建筑、交通运输、工业生产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业主、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进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在总结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认真总结。局办公室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好活动期间相关材料的搜集和报送工作,于7月6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区组委会办公室。
司法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三】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举措,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安办〔2016〕38号)的要求,决定在本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
三、活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