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学生五项要求
1.明确要求学生不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明确要求学生不得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明确要求学生不得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明确要求学生不到河边,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边玩耍、戏水、嬉闹;
5.明确要求学生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要避而不见逃走或者冒然下水救人,要采取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三)认真开展六项活动
1.召开一场以预防溺水事故专项教育为内容的师生动员大会。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并作强调讲话,要安排学生代表作表态性发言。动员会上举行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校学生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校内长期悬挂;
2.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班会课。发动学生收集市内外溺水死亡典型事例,重点在情感上对学生进行触动,避免空洞说教;
3.持续开展以防溺水为主题的学生演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利用大课间活动前或结束后的时间,每周安排一位学生作1-2分钟简短演讲,可以采取班级轮流制,讲稿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征集,提高学生参与率;
4.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漫画或温馨提示语征集比赛活动,尽可能提高学生参与面,将征集到的作品利用电子显示屏或者展板,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在校门口进行展示;
5.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内容的家校联系活动。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使此项活动家长的知晓率要达到100%,增强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尽到监护责任。对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尤其要开展好这项工作;
6.开展一次以防溺水事故为主题,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的活动。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签订好后学生(家长)一份,学校保留一份存档。承诺书的签订务求达到100%,特别是新居民子弟学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教育责任。各地各校领导要切实提高做好防学生溺水事故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要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认真研究和分析当前学校防学生溺水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成立专项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四不放过”原则,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